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
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招生简章
为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的文件精神,加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共青团系统的服务育人功能,建立共青团、少先队心理健康辅导岗位的制度和体系,2004年9月1日,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远程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04〕15号),号召在共青团及少先队组织内培养一支专职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服务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现面向全国开展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由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联合颁发《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证书》。
一、招生对象:
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或咨询工作的人员或准备从事本职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心理健康辅导员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报考条件如下:
1、心理健康辅导员初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师范院校毕业专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健康辅导员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 非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健康辅导员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 从事青少年德育、法律、社区等工作3年以上,经心理健康辅导员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 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工作3年以上,经心理健康辅导员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5) 师范院校三年级以上的在校生,经心理健康辅导员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心理健康辅导员中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心理健康辅导员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 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心理健康辅导员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 取得心理健康辅导员初级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经心理健康辅导员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 具有教师资格中级职称以上,经心理健康辅导员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5) 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三级以上从事心理健康相关工作2年以上,可免修理论部分课程,经心理健康辅导员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三、培训内容:
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心理学的基础理论。内容主要包括人类心理基础、心理发展和社会心理、心理健康、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健康个体辅导与团体训练。
第二部分是心理健康辅导的方法与应用篇。其内容由自我、学习、情绪、人际关系、行为和成长等共六个青少年一般心理健康问题领域的辅导方法与应用技术组成。
第三部分内容定位于为心理健康团体训练操作提供指导。详细介绍心理健康团体训练的概念、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和常见问题处理等。包括团体训练概述、开始与结束活动、自我认识与接纳、情绪管理、人际交往与信任合作、价值观与生涯规划、思维训练与潜能开发、团体训练设计案例。
四、学习形式:
初级、中级培训,学员通过各地面授合作机机构报名学习和参加考试。
五、学时规定:
初级不少于180学时,面授或远程培训不少于50学时,自学、练习、测试不少于130学时。
中级不少于150学时,面授或远程培训不少于50学时,自学、练习、测试不少于100学时。
高级不少于120学时,集中面授培训不少于40学时,自学、练习、测试不少于80学时。 六、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含一定比例的实操案例)和综合能力考试(论文),理论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远程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时机考。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单科不足60分,可两年内补考2次。
七、证书颁发:
学员培训后由主办单位组织考核。
合格者将颁发由、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统一认定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证书。
八、培训时间:
2010年2月2日—2010年2月7日
九、上海委培合作单位:
上海杨浦区东华职业进修学校 www.dhnet.org.cn
电话:021-65976485 65979653 传真:021-65979213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53号 |